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