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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锴威特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