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数控:纽威数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