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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专户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