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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971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971 号 致: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