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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 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