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 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独立董事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