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 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