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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788CONSYS(688788)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常设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权范围行使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