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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88799HWPC(688799)2024-04-19 12:0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