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 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华纳 药厂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湖南华纳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