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一、专项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专项说明………………………………………………………第 | 3—5 | 页 | 目 录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健审〔2024〕2-367 号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 年 5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 此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华纳药厂公司本次 会计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