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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800Recodeal(688800)2024-01-11 10:5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 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要求进行,该质押及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 金情况,结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 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