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监事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就本管理办法的调整、优化提出方案,报股 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决定董 事、监事的薪酬数额和支付方法。 第二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实际,并结合市场情况等因素 综合确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0元;在公 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其 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也不发放其他报酬、社保和福利待遇等。 第七条 不在股东单位任职的外部监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其津贴标准为每人 每月10,000元;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岗位薪酬,不 再另行领取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