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宝安: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009CBG(000009)2024-06-28 11:21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蓝娅倩律师、刘晓旭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事宜予以公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15:15 在深圳市笋岗 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与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告知的内 容一致。本次会议由董事局常务副主席陈泰泉先生主持,与会的公司股东或股 东的委托代理人就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和审议,听取 了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