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及决 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重大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 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行使下列职权: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或赞助等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