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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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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本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审计委员会下设纪检审计法律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