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促进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