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 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