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桑达A: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2023.12.31)
000032SED(000032)2024-04-17 12:4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的说明(2023.12.31)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解释。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 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应收股利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