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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0036UDC(000036)2023-12-01 10:2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