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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华联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000036UDC(000036)2023-12-01 10:2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