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华江先生、刘辉先生、易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现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华江先生、刘辉先生、易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