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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0039CIMC(000039)2024-03-13 10:15

1.1 目的 为规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下属板 块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外部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章程和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总则 1.2.1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对集团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 聘(含续聘、改聘),即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 (二)对下属板块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即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 1.2.2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集团及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1 选聘执行集团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