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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000039CIMC(000039)2024-05-16 12:4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董事会及董事指引》、《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 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决议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成, 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