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26日修订)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 1/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