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 |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 |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 | | | 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 | 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