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赛电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 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 号)同意, 公司已完成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85,251,67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1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3,925,379.52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5,586,22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