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 个专门委员会。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 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专门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 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