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4)年审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 太所")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形成意见的基础包括你公司连续亏损、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债 务逾期、被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措施。亚太所对你公司 2022 年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同时认为你公司 2022 年积极采取措施以消除持续 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影响,相关措施主要包括皇庭国际主业稳健发展,皇庭国 际与丰翰益港签署框架性协议、皇庭国际收购德兴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意发功率"),请你公司说明在连续亏损、流动负债仍大于流动 资产、债务逾期、被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叠加丰翰益港签署的 框架性协议已到期、意发功率收入不及预期、利润为负的情形下,你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规避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9.8.1 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