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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7月)
000061SZAP(000061)2024-07-22 12: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7 月 22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1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考委成员至少由五人组成,成员全部为公司外部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超过二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 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 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 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考委")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考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