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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000155CNDL(000155)2023-11-28 13:44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 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程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 度。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本制度中涉 及的其他有关人员,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