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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155CNDL(000155)2024-09-24 10:52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泰律意字(川能动力)第 8 号 2024 年 9 月 24 日 中国•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16 层 16/F, Palm Springs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199 Tianfu Avenue (M), High-tech Zone,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 TEL:86-28-8662 5656 传真 | FAX:86-28-8525 6335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指派许志远、黄雨莹律师 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