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证券代码:00040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证券代码:00040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