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案号: 01F20196854 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英特集团")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 署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担任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查验原则,对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 上市有关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分别出具了《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