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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关联交易制度
000420JCF(000420)2024-03-08 08:5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情,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1 (三)提供担保;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签订许可协议;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一)销售产品、商品; (十二)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三)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