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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000420JCF(000420)2024-03-08 08:5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 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时限可不受本 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