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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内部审计制度
000420JCF(000420)2024-03-08 08:5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