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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000420JCF(000420)2024-03-08 08:5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 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 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