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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000518JSSH(000518)2024-05-21 10:5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