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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冷热: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000530Bingshan(000530)2024-04-25 09:53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 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 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股东代表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章 董事或监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