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Beijing W&H Law Firm, Chengdu Office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 7 栋 1 单元 38 层 3801 号、39 层 3901 号 邮编:610000 No. 3801, 38th Floor, Unit 1, Building 7, No. 1777, North Section of Tianfu Avenue, High-tech Zone,Chengdu 610000,China www.whlaw.cn 3、贵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 下简称为"《董事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贵公司的 委托,指派向菁、景洋律师(以下简称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