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 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园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