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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慎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已获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含文件 资料记载的内容及签名或盖章)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 或重大遗漏;其中公司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的,保证正 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扫描件一致。 1 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开,并 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