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0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一条 为规范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