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晋康先生、刘胜良先生、 米拓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晋康先生、刘胜良先生、米拓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3 月 22 日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