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岩 王毅 孙晓琳 2024 年 2 月 2 日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的金额。尽管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差异,但符合实际情况且具备合理 性,差异主要原因系市场、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 素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的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