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岭矿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1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