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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临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现行条款 | 拟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 |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 |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 |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