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 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及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治理制度赋予的职责与权利,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经营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公司可以组织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区域或重大项目 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 为了保证独 ...